石家庄律师咨询_石家庄律师事务所_石家庄法律咨询 - 石家庄律师法律咨询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页 | 首席律师介绍  | 图片新闻 | 土地房产  | 交通医疗  | 劳动争议 | 知识产权  | 婚姻家庭 | 债权债务  | 咨询留言板
网站公告
·石家庄律师法律咨询网的服务范围和
·石家庄律师法律咨询网,专业法律服
·首席律师赴京......
·河北石家庄律师收费标准(临时)
·石家庄律师办理劳动法律顾问服务范
·石家庄房地产律师业务的范围
·石家庄建筑工程律师业务范围
·石家庄商务律师办理知识产权业务范
·石家庄市律师业非诉讼业务收费参照
联系我们
法律咨询电话:13930139603

网址:http://bizlegalnews.com

http://64tz.com

邮箱:sjzlawyer0311@yahoo.cn 

在线qq:373036737、8175830(在线时间为8:00——18:00,更改时间另行公告)

有深度咨询需求要求面询的提前QQ预约或电话预约

预约与业务委托电话:13930139603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86号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邮编:050000

婚姻家庭  

石家庄律师咨询:婚外情生一子,抚育责任难逃
作者:石家庄律师编辑   出处:石家庄律师法律咨询网www.bizlegalnews.com、   发布时间:2010-12-16 13:58:13  点击次数:5234
 

    案情:被告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1999年8月相识后,双方对外以朋友相称,也未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多次在不同的处所发生两性关系,2000年8月原告怀孕,此后双方没有往来,2001年4月5日原告生下与被告的孩子(男),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原告抚养并承担抚养费。2004年6月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自己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期间与原告发生两性关系并致原告怀孕生子实属错误,虽然原、被告双方不以夫妻名义,但并没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双方的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不应视为同居关系,但原、被告违反了我国的公序良俗的道德规范,其行为和后果双方均应负责,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有与婚生子同等的待遇。诉讼中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抚养并承担抚养费,原告享有探视权。

  点评:原、被告双方在违背了道德规范的婚外性行为,是错误的,也违反了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的“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因此他们对其错误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负相应的责任。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本案中孩子的生父或生母都有抚养这个孩子的责任。双方对子女抚养和探视权达成一致意见本院予以支持。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本案中被告虽然另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原、被告双方也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是他们并不是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因此不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不应按同居关系处理。

石家庄地区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石家庄律师法律咨询网www.bizlegalnews.com ,您手边的法律小百科全书!
石家庄律师法律咨询网www.bizlegalnews.com,您身边的维权利剑!
石家庄律师法律咨询网www.bizlegalnews.com,助您称霸商海!

河北律师,石家庄律师,河北律师事务所,石家庄资深律师,免费网上法律咨询,石家庄律师在线律师为您提供:石家庄房地产律师、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石家庄二手房买卖、石家庄保险理赔、石家庄工伤赔偿、石家庄经济律师、石家庄公司律师、石家庄知识产权律师、石家庄矿产资源律师、石家庄婚姻(离婚)律师、石家庄债权债务律师专业部,石家庄知名律师、合伙人律师、石家庄律师赵丽娜。

友情链接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网 海南房地产律师网 北京建设工程律师 广州律师 湖南长沙律师网 北京保险律师网 北京公司法律师网
河北商务律师网 河北知识产权律师网 石家庄律师网 石家庄律师在线QQ 法律咨询 欢迎优秀的律师网站和律所网站加盟
返回首页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本网站版权归:石家庄律师法律咨询网所有 法律咨询群号:84711971 QQ:点击这里和QQ聊天 373036737 QQ:点击这里和QQ聊天 8175830 QQ:点击这里和QQ聊天1017369831
地址: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B座903
委托电话:13930139603
网站备案编号:冀ICP备08100415号-3 技术支持:网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