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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具体解析:从道德上男方的行为可以说是不合适的。从法律层面来说,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的原则,当事人结婚实行自愿原则并且不受他人的干涉。涉及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如果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是允许和认可的,如果是一方提出要求离婚的,此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话,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依法判决准予或者不予离婚。二、 法条依据:婚姻法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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