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法律热点事件大盘点
鱼执法事件
2009年9月8日,上海白领张军(化名)因好心帮载自称胃痛要去医院的路人,结果却被城市交通执法大队认定为载客“黑车”,遭扣车与罚款1万元。
原来那名路人是执法大队的“钩子”,专门诱人入瓮的。该名“钩子”还强行拔掉张军的车钥匙,七八个身着制服的人将张拖出车外。当时他第一反应是碰到强盗打劫了。他想打电话报警,电话也被抢走。张军称自己被双手反扣,还被卡住脖子,被搜去驾驶证和行驶证。对方告诉张,他们是城市交通执法大队的人。之后两周有相似遭遇的人先后找到张军,讲述了自己类似被“钓鱼”执法的经历,多数发生在2009年9月14日、15日、16日、18日。
黑车属于非法营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楼房倒塌事件
上海楼盘倒塌事件是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在建13层住宅楼于2009年6月27日清晨连根“卧倒”的事件。庆幸的是由于倒塌的高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事故并没有酿成居民伤亡事故。
人摔倒了不稀奇,但是楼摔到了就是天下奇闻,上海这个渐有国际顶级都市气象的地方因为一个"楼脆脆"再次扬名,只不过这一次是臭名远扬。不论是建筑方的股东名单中惊现官员大名,还是专家合计出了“压力差”这么个四不像的解释,总之楼脆脆这一倒所带来的震撼不亚于一场破坏力巨大的地震,我们这些貌似局外人的看客也肯定在心里犯嘀咕:我住的房子就牢靠坚固吗?会不会也突然之间毫无征兆的倒掉?这样的问号直击房地产商,也直击房管部门的软肋。
重庆“女黑老大”谢才萍被判刑
谢才萍外号“谢姐”是重庆目前已逮捕的涉黑团伙首犯中唯一的一位女性,文强的弟媳,文强曾是重庆市司法局局长,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落马的级别最高的官员,2009年11月3日一审被判18年有期徒刑18年罚金102万。
重庆公交车自燃
2009年9月3日下午3时10分左右,重庆朝天门至金岛花园的120路公交车在行驶至菜园坝南区路140号时发生燃烧,车辆被烧毁,当时20名乘客在公交车上,7名乘客轻伤。这给公共安全敲响了警钟。
当最终认定成都公交车燃烧惨案是人为故意纵火所致时,我们这些每日都要搭乘公交车东奔西跑的普通百姓依然心有余悸,驾乘安全检查制度的纰漏,突发事故自救设备的缺失,以及公共交通系统由来已久的种种弊病一时间都成了口诛笔伐的焦点。公交车毕竟是绝大多数中国人目前最常用的出行方式,如果不能保证公交车的行驶安全,那么由此带来的心理恐慌无疑将是深远而长久的,但愿这把场面惨烈代价惨重的大火能烧醒烧疼浑浑噩噩的中国公交体系。
杭州飙车案
2009年5月7日,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发生一起改装三菱车(车牌:浙A608Z0)因超速驾驶撞死人的事件。肇事者胡斌是杭州师范大学体育系大二学生典型的富二代,死者谭卓毕业于浙江大学通讯工程学院。
浙大才子命丧斑马线,冷血富二代撞出"杭州70码"
才子孑然陨落,凶手漠然旁观,这样的画面对比强烈刺激着杭州乃至全国民众的视觉神经,而紧接着草率鲁莽的杭州交警抛出了所谓的"70码",则彻底冲破了人们的承受底线,仇富情绪骤然升温。实际上,人们最在乎的不是什么车撞了什么人,而是连走路的权利都得不到最起码的安全保障这不能不让人焦虑和揪心,因为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不会是下一个谭卓,而标本兼治的做法就是重塑全民尤其是有车族的交通道德观念,唯有如此才能改变车祸频发的残酷现实。
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
2007.10—2008.7,刘某、袁某在贵州习水县的3所中学和一所小学门口守候,多次将10多名中小学女生(多名女生未满14周岁)挟持、哄骗到偏僻处,以要打毒针、拍裸照、殴打等威胁手段胁迫到袁莉家中卖淫。
嫖宿幼女罪一度成为法学界争议的焦点,贵州习水也因此被人们所铭记。
巴东烈女邓玉娇案
“邓玉娇案”一度沸沸扬扬影响很大。对于邓玉娇的行为如何定性,引起公众的极大关注,有的认为邓玉娇是一种无奈的反抗,没有受到严重侵害的程度,其决不会下此狠手;有的认为其出手出得恰到好处。
一个淫欲翻涌的无德小官仗着官威调戏弱女子,这样的场景并不鲜见,但关键是这次的女主角叫邓玉娇,一个宁死不从的烈女,于是修脚刀寒光一闪,邓贵大一命呜呼。从偏居一隅的巴东逐级放大的"邓玉娇案"最终惊动了最高院,一场如何定性,又以何种罪名提检的激辩以一句"不应以个别人意见或个人感情代替法律"的指导意见而告终,但是顺应民意的无罪释放是否真的体现了惩恶扬善的法律主旨还有待商榷。法不容情不假,但是邓玉娇案也表明法律拗不过民意。
湖北荆州3名大学生救人溺亡
2009年10月24日,为救两名落水少年,湖北长江大学10多名大学生手拉手扑进江中营救,两名少年获救,而3名大学生不幸遇难令人心寒的是,在英雄遗体打捞时个体打捞者挟尸要价共收取36000元的捞尸费。
当我们在为英雄们送别的时候,突然被爆出“天价捞尸”的内幕,心寒的同时感觉到社会道德的缺失。一名名19岁的大学生可以舍身忘义、英勇救人,那些借捞尸来索取添加酬金的人应该反思了。呼吁:法律为“见义勇为”保驾护航。
临时性强奸——又一新名词走红网络
2009年6月,浙江湖州南浔某派出所两名协警,在宾馆趁一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时实施强奸。浙江湖州市法院认定协警的行为属于“临时性强奸”。我们不禁要问强奸何以被划分为“临时”?那么,什么是“正式”强奸呢?在我们哑然失笑的同时,不能不佩服浙江湖州市法院“造法”的能力,此乃天下第一也。
云南“躲猫猫”事件
24岁的玉溪北城镇男子李乔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1月30日进入看守所,2月8日下午受伤住院,4天后在医院死亡,死因竟然是在狱中玩“躲猫猫”游戏不幸撞墙致死,躲猫猫事件引发网友的热议,“躲猫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穿红网络。
倘若金庸在写天龙八部时,云南"躲猫猫"就已名闻天下,那么此神功必成大理段氏压箱底的绝技,晋宁拘留所的狱卒也算是促进武学发展的功臣。但是调侃之后,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沉重的话题:刑讯逼供在我国的押审系统中究竟有多么恶劣多么猖獗多么的不受节制!而后来"做梦梦""喝水水"的相继出现也验证了人们的疑虑,于是嫌疑犯的基本权利和羁押过程的规范程度一下子从无人过问变成了舆论焦点,高墙之内还向外界隐藏了什么,这是目前急需解答的问号。
新疆7.5事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对“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六起案件公开宣判,对艾尼·玉苏甫等四人故意杀人、放火、抢劫案,艾合买提江·莫明等十一人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故意毁坏财物案作出宣判。
新疆7.5事件离我们远去了,但是,现在只要是一提起来还心有余悸,尤其是亲临现场和亲身经历过的朋友们更是毛骨悚然。事态被控制了、新疆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但是,宁静背后彰显的却是法治的缺失和人们生活的不稳定,为什么受伤的总是那些无辜的老百姓呢?
安徽阜阳“白宫书记”现形记
自从安徽阜阳出了个“白宫”之后,就一直成为众人的焦点,安徽在全国人民的眼中想必都不是富可敌国的吧,竟然敢跟美国白宫媲美,能不让人心存疑惑吗?白宫的流言被传得满天飞,却又出现了白宫举报人莫名死亡的事件,你还能没有问题?!2009年4月23日白宫举报人李富国的女婿靳峰称“区政府的人已经开始调查我了,看我工作上有没有什么问题,通过朋友给我传话,还想继续在政府工作的话,就不要乱说话了。 |